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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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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机关职能科室】介绍           
 

吉安市公路局职能科(室):

 

·总工程师办公室·副总工程师: 办公电话:8356139

负责工程设计方案的确定和设计资料的审核。

·党委办公室·主任:姜维娜 办公电话:8356157

党委办公室(含局机关党支部、团委):负责全局的党群工作;督促、检查局党委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群众来信来访、信息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管理及科级干部的考察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及城市社区工作;负责全局共青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行政办公室· 主任:李洪全 办公电话:8356126

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工作;对局长办公室会议、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组织实施和督察;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信访及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治安,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调解重大纠纷,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搞好消防工作。

·纪委·:办公电话:8356169
在市局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3、检察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室·主任:陶宣文 办公电话:8356167

检查市局机关行政和基层行政单位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作出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基层行政单位及市局聘任的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基层行政单位及市局聘任的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局行政机关聘任的工作人员不服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做好市局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计划科· 科长:刘阳春 办公电话:8356128

负责计划工作;编报公路养护、改建、工程项目和各项专款投资计划;负责督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计划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制订和修改战备公路交通计划,编报和修改公路重点路线、目标、战备保障方案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财务审计科· 科长:张晓林 办公电话:8356132

负责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用款计划,办理贷款、拨款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改渡建桥费收入和解支工作;以及票据的保管、领用、缴销和结存工作;负责财务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审计和监督工作,对公路建养资金的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公路养护科· 科长:张国庆 办公电话:8356131

负责公路养护生产及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渡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毁的抢修、油路罩面、砂石路大中修工作;负责公路养护经济责任制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工作。

·路政科· 科长:肖连铭 办公电话:8356239

负责路政管理和路政法制工作;负责路政法规的贯彻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路权的行为;审批公路开挖、占用和超限运输,并检查执行情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行政诉讼活动;负责路政赔偿费的管理和使用。

·安技科· 科长:吴胜发 办公电话:8356270

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订或修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安全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工程机务科·副科长:李永平 办公电话:8356231

负责公路工程管理;负责公里建设的招投标、施工组织、工期检查、技术监督检查;负责工程设计(变更设计)、预算的审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设备、物资、厂站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计划情况。

·宣教科· 副科长:胡锋 办公电话:8356168

负责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通讯报道及理论教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职工教育管理工作;提出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

·人事· 科长:刘 玮 办公电话:8356142

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工资基金计划、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公路养护定员、劳动定额的修订工作;负责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及职工遗属的管理工作;承办机构编制工作。

·工 会·办公电话:8356158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的决议和指示。
二、在局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和局行政的支持下,紧密围绕发展我局先进生产力,发展我局先进文化,代表职工切身利益开展工会工作。紧密围绕局发展目标、围绕党委和局中心工作开展工会活动,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独立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和支柱作用。
三、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四、发挥工会组织的建设职能。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市局的建设和改革,开展各类技术竞赛活动;组织职工提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五、发挥工会组织的参与职能。团结、教育、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市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支持配合党政完成中心工作,并代表职工参与本单位重大决策。
六、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市局文化建设。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寓教于乐。
七、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建设一支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会班子,健全三级工会组织,提高工会干部参政议政水平。建设一支热心为工会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积极分子队伍。
八、负责管理、使用工会经费开支,并管理好工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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